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支持开展前沿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通知

2020-07-17 17:23:27 秦林 63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21号)及相关实施细则,我委现组织开展前沿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征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及条件 

(一)支持对象 

企业是指在申报创新支持资金时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的企业(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二)支持条件 

1.成立年限:截至申报时间,申报主体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对从事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新材料领域以及智能装备领域关键核心器件研发的企业,成立时间可放宽至5年。

2.技术先进性:项目技术创新达到引领产业发展或对行业产生重要影响、替代进口或填补国内空白等水平。 

3.市场潜力与社会效益:项目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企业增长性强;或具有良好社会效益,有助于解决国家和北京市重大关切问题。 

4.人才团队:项目团队核心人员包含国家或省部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或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研究院所等机构高端人才或行业资深专家。 

二、支持内容及额度 

支持中关村创新主体开展前沿原创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按照设备购置、房租、研发投入等给予3年累计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 第一年,按照不超过前一年度企业设备购置、房租、研发投入等实际支出费用30%的比例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第二至三年,依据项目任务书中约定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企业的成长性、研发进展、融资等情况,按照“创新指标考核为主、经济指标考核为辅”的原则动态调整支持方案。如考核指标均达标,企业发展情况良好,则按照不超过前一年度企业实际支出费用30%的比例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于企业发展情况良好、创新指标和主要经济指标均已完成但部分经济指标考核未达标的情况,采取该年度支持资金减半的措施,即按照不超过前一年度企业实际支出费用15%的比例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申报时间 

线 上 申 报:2020年7月15日-8月14日 政策咨询及线下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均为申报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可通过点击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首页--项目申报--服务平台”或直接输入网址 (http://120.52.185.156:28068/user/newlogin.do)进入“中关村企业统一申报服务平台”,申报单位注册或登录后,在“用户中心”中填写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然后在“项目申报系统”中选择相应申报项目填写信息进行申报(申报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二)网上注册填报技术支持电话:88828965、88828967。

(三)此申报项目不需要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