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支持开展前沿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通知
2020-07-17 17:23:27
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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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21号)及相关实施细则,我委现组织开展前沿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征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企业是指在申报创新支持资金时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的企业(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1.成立年限:截至申报时间,申报主体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对从事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新材料领域以及智能装备领域关键核心器件研发的企业,成立时间可放宽至5年。
2.技术先进性:项目技术创新达到引领产业发展或对行业产生重要影响、替代进口或填补国内空白等水平。
3.市场潜力与社会效益:项目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企业增长性强;或具有良好社会效益,有助于解决国家和北京市重大关切问题。
4.人才团队:项目团队核心人员包含国家或省部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或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研究院所等机构高端人才或行业资深专家。
线 上 申 报:2020年7月15日-8月14日 政策咨询及线下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均为申报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