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2020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0-10-22 15:08:01
秦林
47
2.国际合作中关村奖由下列组织提名: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区人民政府;民政部登记的科技类的全国性学会、行业协会(研究会);市科学技术协会;在京高校院所。
2.突出贡献中关村奖:个人每年度可独立提名1人,组织每年度每个领域可提名1人。
3.杰出青年中关村奖:个人每年度可2人联合提名1人,组织每年度每个领域可提名1人。
被提名人(项目)必须符合《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人和被提名项目候选人应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科学精神。
2.杰出青年中关村奖的被提名人出生日期应在1979年1月1日以后。
3.已获得或当年度被提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个人,不得作为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的候选人。
4.已获得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的个人,不得再次作为同一奖项的候选人。
5.同一人每年度只能作为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中一个奖种的候选人。
8. 2018、2019年连续两年提名但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能以相关技术内容提名。
9.同一人每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候选人。2018年、2019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本年度不能作为提名项目的前三候选人。
提名阶段,书面版提名书在提名系统中扫描上传,不再报送纸质版书面材料。书面版提名书上传要求:①从“提名系统”导出,需带有水印;②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③含主件和附件;④PDF文件,限40M。
1.网络提名工作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9时至2020年10月31日17时。